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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月3日,遼寧大連開發區華宇鳳凰城小區一部電梯發生故障,從5層直衝到22層,廂體高出正常位置約半米。裡面一名28歲的小伙頭皮被掉落的廂板削掉一塊,胸椎三處骨折。(2景觀設計月9日《西安晚報》)
  我相信,當冷先生乘坐的電梯沒能在三樓打開廂門,四樓、五樓依然如此,然後像綁在了繃緊的橡皮筋上彈射升空直抵頂層的那一刻,他一定心驚膽戰手腳無措;即便因巨大的阻力迫使電梯最終停止,他一定也驚房屋貸款魂難定,畢竟廂體頂部鋼板撞脫,將冷先生頭皮削掉一塊、胸椎還有三處骨折。直到現在,他依然為今後生活憂慮多多。誰碰到這樣的災難,同樣也會感同身受。
  問題是,電梯事故不是地震,不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。或許有人會說,電梯也是設備,是設備難免故障,出故障難免死人。如果認可這個邏輯,那麼也就是說,電梯死人是難以避免的褐藻醣膠現象。我對此絕不苟同。因為如果認可這個結論,像有冷先生這種遭遇的人,就應該慶幸才對。因為較之殞命,只是削掉一塊頭皮、三個部位骨折。——你看,這是一個怎樣混賬的邏輯?
  還有,電梯是設備沒錯,但卻不是一般設備,而是屬於“特殊設備”。國家對於特殊設備有嚴格的法規制度。比如去年6月29日正式出台,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《特種設備安全法》,就明文規定“特種設備生產、經營、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其生產、經營、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。”(第十三條)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、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,方可從事相關工作”,而且這些人員“應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,保證特種設備安全。”(第十四條)“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,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,消除事故隱患,方可繼續使用。”(第四十二條)這就讓安全監管覆蓋了特種設備生產、經營、使用、維修、檢測、報廢的所有環節,幾乎達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程度。也就是說,特種設備——包括電梯——從“生”到“死”,沒小分子褐藻糖膠有一個過程可以游離於監管之外。
  上述出事電梯不止一次出現事故,甚至從出事頻率上稱得上“經常”二字,乃至以前有過電梯從7樓直墜1樓的“前科”。可見監管,在這裡形同虛設。信用貸款從這點上說,電梯傷人或者致人死命,完全是人為造成的悲劇,根本不是不可抗力的意外。從技術角度講,控制電梯故障發生,也根本不是無法解決的難題。
  電梯這個標誌時代進步的產物,現在已越來越多地介入生活,成為天天都得“謀面”的設施。想想,住在高層里的居民、辦公在大廈的金領白領還有進出高樓辦理各種事項的人,哪一個離得開電梯?但當它成為“殺手”,就又讓多少人提心吊膽。你不知什麼時候,不知在哪部電梯,也會不期然遭遇不測,所以難免既愛且怕糾結異常地襲擾。
  可以肯定地說,電梯“零事故”並不是一個不可達到的結果,前提是,對玩忽職守“零容忍”,對法律執行“零放鬆”。否則不用“章魚哥”,我就能肯定地說——電梯驚魂,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啊!
  文/雷鐘哲  (原標題:電梯能不能“零事故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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